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广东省纪委就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汪洋同志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等,着重学习以下内容: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场和观点,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二)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紧紧以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继续解放思想,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克服自满情绪,克服狭隘视野,克服“见物不见人”,增强忧患意识,树立世界眼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对待权力,切实改进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实现、维护、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教育对象是全县党员,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非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也应纳为教育对象。各级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四、几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抓好典型引路。省纪委选择珠海市金湾区和韶关南雄市作为全省活动示范点,各市、县(市、区)要确定本级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开展。(三)创新教育形式。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教育方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增强教育效果。(四)重在解决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求真务实推进各项工作。(五)加强检查督促。省纪委将通过召开教育情况汇报会、编印教育专刊、基层调研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地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导,狠抓任务落实。
(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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