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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发布时间:2008-6-27 10:58:33
    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案件。
    经查,郑筱萸在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一些医药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本人或伙同其妻、子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认为,食品药品监管是事关亿万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郑筱萸作为国家药监局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渎职;利用药品审批权,本人或伙同其妻、子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渎职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筱萸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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