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1-09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新要求,它是对现行廉政法规条文的高度概括,简明扼要,言简意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了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都要念好这本“经”。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