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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23 10:38:40

各党委: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决定恢复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丰硕成果和经验,探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轨迹,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向前发展,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省纪委《党风》杂志社决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粤纪办发[2008]16号通知精神,全市各党委、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这项活动。

一、征文要求

1、文章体裁和内容:以报告文学、通讯特写、亲历纪实或散文随笔为主。记叙亲历的我省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某一有影响的事件;叙写在纪检监察战线上难忘的工作生活经历或所见所闻所感;反映我省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面貌新成就。

2、文章应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来稿须是原创,不得抄袭、转摘和一稿多投。文章字数:报告文学掌握在4000字以内,其他文章1500字左右。尤其欢迎纪检监察战线的老领导、老同志亲自撰文,将在专栏予以刊用。

二、参加办法

1、征文(附电子文档)请报送连州市纪委宣教室(市政府4楼,电话:6635009),再统一报送《党风》杂志社。

2、请在信封和文章右上角注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字样。

3、请在投稿时填写个人真实资料(姓名、邮箱、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联系评奖事宜。

三、起止时间

征文时间自2008620日起至200812月止。获奖文章将在《党风》杂志刊载,同时结集出版。获奖名单在《党风》杂志2009年第1期公布。

四、奖项设置

获奖者由省纪委分别给予如下奖励: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另设纪念奖若干名,赠送纪念品。

为开展好征文活动,望各党委、各单位认真做好发动工作。要求在1220前,各党委要各组织1篇以上征文稿件上报。

 

 

中共连州市纪委办公室

2008623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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